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所謂配偶,就是男的有老婆,女的有老公,這種夫妻關系沒有經過法定程序仍然存在,也就是配偶。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夫妻關系因夫妻壹方死亡而自然消失,則不再是有配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