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京大學法學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學法學院。1952期間,全國範圍內進行大學院系調整,南京大學成為以文理為主的大學,法學院並入其他機構。此後,法律部門和法律教育壹直在南京大學。
壹旦中斷。1981南京大學恢復法律系招生。1994由法律系改為法學院。
3.南京大學法學院現有教職工75人。專任教師64人,教授25人(含18導師),副教授25人。法學院現在有法學本科專業;九個碩士專業,具有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法律碩士培養資格和法律碩士學位授予權;擁有博士學位授權的壹級學科;經濟法是國家重點學科,江蘇省重點學科,法學是江蘇省重點學科。有法學博士後流動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