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八條老年人持優待證、居民身份證或者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件免費進入政府舉辦的公園和公共文化設施;70歲以上老年人免費進入政府組織的旅遊景點,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70歲以下老年人享受半價優惠。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擴大老年人優待範圍。
其他地方的老年人享受與當地老年人同等的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