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股權的轉讓和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股權轉讓導致公司股東發生變化,但不影響公司主體資格、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涉及經濟補償。除非公司因股權轉讓提出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可能涉及經濟補償。
3.轉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由國資辦審批確認,再由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其他類型的企業可以直接去會計師事務所驗證變更後的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