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期間發生心臟驟停、猝死或意外傷害時,患者所在科室應立即組織醫務人員積極救治,同時向醫務科報告情況,協助科室做進壹步治療。
2、若有心臟驟停、猝死、意外傷害患者前來探視,按就近原則在就近科室組織搶救,並向醫務部報告,醫務部根據情況及時聯系患者(死者)親屬或單位,做好解釋工作。
3.住院期間如有患者或家屬因打架受傷,其所在科室應立即向總值班長報告,同時做好傷者的醫療救治工作。總值班員應組織人員保護現狀進行初步調查,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以便妥善處理。
4、如患者或其家屬在住院期間發生自殺傷害事件,科室在積極搶救患者的同時,保護好現場,同時向醫務處、辦公室匯報並做好與家屬的溝通工作,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