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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交易的標準是什麽?

法律分析:1。主觀上只能構成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行為人的故意內容,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或者他人進行內幕交易會侵害其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的管理秩序,但希望或者放任其進行。

2、其客觀上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只能是由於疏忽大意而未盡到盡職調查義務,並錯誤地認為該信息已經公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到期,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的,上市公司將在證券市場交易;

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份的剩余股東有權按照與要約收購相同的條件將其股份出售給收購人,由收購人收購。

收購完成後,被收購公司不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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