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罪,規定了內幕信息、內幕人員的範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相關公司人員、證券監管人員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