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的血緣關系主要是指養父母和子女。因為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適用婚姻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與生父母相同。收養兄弟姐妹也是虛構的血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