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沒有關於年終獎的相關規定,這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自主協商的事情。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獎金、年終獎等福利待遇,那麽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約定足額支付。
法律客觀性: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