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許大專學歷的人報課程班,但只能報課程班,不能參加統考申碩。
2.申碩考試報考人員要求本科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三年及以上。
符合以上條件者,可在3月報名,5月參加統考。考試科目只有兩門,分別是外語和學科綜合。只要各科成績達到60分就通過了,所以考試難度比較簡單,但是大家要認真復習。
問:哈特如何批判法律的“命令論”?
哈特不同意奧斯汀對法律秩序的定義,認為這壹定義的主要缺點是:
(1)這個定義只適用於刑法,刑法是基於刑罰來命令或停止某種行為的。刑法只是壹種法律,刑法不僅適用於普通人,也適用於制定刑法的立法者。奧斯汀沒有考慮後壹種情況;
(2)除了規定人們應該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行為的法律之外,還有授予各種公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