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二十二條進壹步規定,除了根據情況在農村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外,有條件的可以將部分未抵押的集體所有的土地、山嶺、水面、灘塗作為養老基地,收益用於老年人養老。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