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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夫妻離婚如何分戶

法律分析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戶籍,是指公民雖共同居住,但經濟獨立、分開居住或者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戶口登記,單獨建立戶籍檔案。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離婚後,另壹方不能享有集體的土地使用權。單獨設戶前需要把戶口遷回,不可能設本地戶。農村離婚後想分戶口,就要登記。男女雙方因離婚分割農村戶口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提交申請表,並提供分割戶口所需材料。戶口登記機關收到申請表後,必須對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發現情況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將戶口簿分為兩戶,再為雙方出具新的戶口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合並、失蹤、收回或者其他原因發生戶口變更的,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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