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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臨時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農村臨時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答:

按臨時占用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農業人口的補貼標準為該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占用耕地的補貼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臨時占用耕地的期限壹般不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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