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權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而取得的,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處分。因此,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屬於公民個人,可以繼承。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原則,公民繼承房屋後當然可以使用房屋占用的宅基地。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四條法定繼承的適用範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遺產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壹)遺囑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遺贈的;(二)遺囑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的;(三)遺囑人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的;(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贈;(5)遺囑中未處理的遺產。
上一篇:妳好,我老婆今天把我告上法庭了。我想問壹下如果我不請律師,法院會指定律師嗎?我需要付錢嗎?下一篇:情節嚴重的老師承擔什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