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報考軍隊文職法律崗位,是指全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類別為“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律師”或“書記員”的崗位,從事軍事法院審判輔助工作、檢察院檢察輔助工作、各級部隊法律服務工作、軍事法院案件記錄和司法輔助工作。
2.可以報考其他適合女性的非法崗位,比如行政、軍事院校、部隊、博物館等相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