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說到離婚,無論如何已經是壹敗塗地了。有必要想想那些受傷害最大的孩子。
附:訴訟費交納辦法1、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2.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勝訴方自願承擔。
部分勝訴或者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