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判決壹定要在紙上宣讀嗎?

判決壹定要在紙上宣讀嗎?

法律分析

否。生效時間應為第壹次交貨的時間。法律文件通常通過郵件送達。隨著法律服務網絡的發展,法院在立案時通常會讓當事人選擇送達方式。如果勾選了電子送達,法院壹般會優先考慮電子送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

  • 上一篇:北海市海城區司法局權利
  • 下一篇:期權行權後的服務期有法定利益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