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制作的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是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其他人作出的,法律效力與判決不同。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調解書。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書寫的調解書不能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第壹百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