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網約車服務,是指依托互聯網技術,搭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出租汽車預約服務的經營活動。本辦法所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簡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是指搭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