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配偶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壹般被認為是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上輩和下輩。上壹代,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壹直追溯。下壹代,包括子子孫孫,以及已經下來的子子孫孫。但法律上不是這樣,甚至有些和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人也會被法律擬定為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清晰地界定了三類關系:
1,配偶,血親,公婆是親戚。
2.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3.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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