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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的定義是什麽?

賣淫是指通過支付金錢和其他物質利益與妓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至於嫖娼,妓女自願與妓女發生性關系,妓女可以自主控制和決定自己的行為。如果被強迫、脅迫或引誘與賣淫者發生性關系,可能涉嫌強奸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

明知是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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