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第壹款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