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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哪些貧困證明材料?

貧困證明材料所需信息如下: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經濟困難的說明;

4、經濟困難證明,如家庭收入證明、無穩定收入證明、失業證等。;

5.經濟困難證明申請表。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下列事項未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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