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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科技強制員工加班,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淩晨不準下班。沒有法律保護嗎?

只有四種情況不能拒絕加班: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已經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需要及時修復的;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停工期間,應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為完成國防應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應急生產任務,商業和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農副產品的收購、運輸和加工。

“除了這四種情況,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和員工協商。單位采取不當措施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勞動法專家認為,雖然上述四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仍應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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