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的認定,要看是否存在侵權事實,是否給著作權人造成了實際損失,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侵權行為與實際損失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著作權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法律客觀性:
著作權法第52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