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2016)
(編號16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2016國家司法考試公告如下:
壹.登記
(壹)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或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等院校非法學學士學位;
(5)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