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有權選擇終止妊娠。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婦女已經懷孕,但由於身體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懷孕和分娩,醫生可以為她流產或引產。這是合法的醫療服務,受法律保護。
如果妻子未經丈夫同意終止妊娠,可能會引起丈夫的不滿和傷害,但在法律上,通常不認為是對丈夫生育權的侵犯。因為在我國的法律和社會習慣中,夫妻生育過程中,丈夫的權利和責任相對較少,而妻子在生育和子女撫養方面承擔更多的責任。
當然,在家庭中,夫妻之間要互相尊重,互相溝通,做好計劃生育的決定和相關的醫療決定,避免可能的矛盾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