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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虧損彌補期不得超過3年。

法律主觀性: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的期限為:5年。其享受主體為所有行業,結轉期為5年。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種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的余額。發生的虧損允許結轉以後年度,結轉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法律客觀性: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和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第十八條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結轉以後年度,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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