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來說,期限不超過3年。而且物業項目業主大會召開,業委會成立後,無論是否到期,合同自動終止。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另行簽訂正式的物業管理合同。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壹條在業主大會、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時,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在期限屆滿前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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