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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和限制使用企業名稱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法律解析:第二十五條規定,行政區劃不得作為字號,但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法律依據:關於禁止和限制使用企業名稱的規定第壹條為了規範企業名稱審查,建立健全企業名稱比對制度,為申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業名稱登記核準服務,根據《公司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規範性文件,制定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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