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無論是保險人還是被保險人,如果任意放棄了自己可以主張的某項權利,以後都不能反悔。但從保險實踐來看,這壹規定主要約束的是保險人。關於棄權和estelle的問題經常涉及保險人、代理人和投保人之間的關系。保險代理人為了獲取多收益的代理費,往往在不嚴格審查保險標的或投保人陳述的情況下,以保險人的名義向投保人作出承諾,簽發保險單,收取保險費。壹旦合同生效,發現被保險人違反了保險條件,導致棄權。因為保險代理人本可以拒絕保險或者給保險附加條件。在保險代理關系方面,保險代理人以保險人的名義作為代理人,可以視為保險人的棄權。保險人不能撤銷保險代理人已經接受的不符合保險條件的保險單,即所謂的禁止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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