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精神是契約精神的核心,也是契約從習慣上升為精神的倫理基礎。
契約精神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契約自由精神、契約平等精神、遵守契約精神和契約救濟精神。不是單方面強加或脅迫的霸王條款,而是各方在自由平等基礎上的守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