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不允許用他人身份證簽訂合同,但當事人之間存在委托關系的除外。以他人名義簽訂合同,如果目的是騙取對方財物,是違法的。
法律客觀性: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條例》第八條: (壹)承租人必須持有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二)租住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口,必須在三日內按戶籍管理規定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三)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者轉借給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備案;(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現出租房屋不安全時,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消除;(五)租賃房屋不準用於生產、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有毒危險物品;(六)集體或單位租賃房屋,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