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有授權或無授權但經委托人追認的合同有效。另外,行為人無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構成表見代理,代理行為有效。
合同簽名是否可以代簽取決於合同的類型和重要性。如果是非常重要有影響的合同,就不能代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六十壹條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