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人民法院還錢的,應當確認符合起訴條件,再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交副本。起訴狀應當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其他必要的事項。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20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