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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的另壹個日期我沒寫,只是說65438+2009年2月31之前還清。我現在不想還。這張欠條還有法律效力嗎?

這張借條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法律規定,妳應該在201112.30之前提起訴訟。如果在20112.30之前不提起訴訟,就超過了法律規定的兩年訴訟時效。雖然可以提起訴訟,但是法律規定。所以如果他從2010 1之日起兩年內不還錢,妳必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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