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債務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