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因為錯別字而產生爭議,作者應該尋找其他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
借據是借貸關系存在的重要書證,也是債權證明,但不是唯壹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短信記錄、總回憶、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形成證據鏈,法院會判決借貸關系存在,借款人應當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