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和規範公安機關對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國務院戒毒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強制隔離戒毒所是公安機關依法通過行政強制措施,為戒毒人員提供科學規範的戒毒治療、心理治療、軀體康復訓練、健康、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及職業技能培訓的場所。
第三條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堅持戒毒與教育康復相結合的原則,遵循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的管理原則,實現管理規範化、治療住院化、康復多樣化、幫教社會化、建設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