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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執行中可以做的實踐內容

法律分析:向法院申請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並向法院報告財產動向。被執行人未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法院將限制被執行人進行日常高消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應為財產或行為。當事人拒絕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仍不履行的,應當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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