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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職的壹般程序是什麽?

公司辭職的程序:

1.公司正式員工提前壹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實習期員工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2、部門負責人、壹般領導等。都是逐級審批的;

3.離職員工需要按照離職員工交接程序進行工作交接;

4.人力資源部統計本月出勤情況,上報上級領導請示,並在薪資結算日發放員工薪資;

5.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向員工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

相關法律法規: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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