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九條禁止塗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病歷資料。病歷塗改部分是醫療事故爭議處理或技術鑒定中醫患雙方爭論的焦點,判斷其真實性對判斷責任至關重要。這裏所說的塗改,是指病歷書寫後,為了掩蓋原始病歷的真實性而進行的違背客觀事實的塗抹和修改,其目的是為了逃避責任,謀取不正當利益。這種塗改應嚴格區別於書寫病歷過程中因筆誤或其他正當原因造成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