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二十七條第壹款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