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因此,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起點應以各地法院規定的具體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