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經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壹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準,現予公布。
2004年5月27日
關於廢止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
關於青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
(2004年5月1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設委員會第十壹次會議通過)
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壹次會議決定廢止《青島市法律援助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