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包括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兩個階段:(1)認定相關法律事實和問題,從而確定適用的沖突規範,即確定爭議問題的性質、問題是什麽、是合同關系還是侵權關系等等。(2)沖突規範本身的認定,就是解釋沖突規範的“範圍”和“連接點”中的相關法律概念。比如是不是房地產,每個國家都不壹樣。應當指出的是,在國際私法領域,對身份的認定過程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國際私法中對身份的解釋有三種:不限於對事實的定性,而限於對沖突規範的解釋,兩者都包含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