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西。這些包括貨幣和證券。
2.其他財產。財產在民法中是壹個多義的概念,有時指物,有時指物和財產。
權利有時指事物和財產的權利和義務。這裏的財產是指物以外的財產。
3.行為。行為是指人的工作和服務。如保管物品的保管行為、履行服務等。
4.知識產品。知識產品是智力勞動創造的成果,如商標、專利、技術秘密和發現。
5.個人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