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要求乙方加工制作20件毛衣,半年後甲方要求乙方加工制作40件毛衣。甲乙雙方相當於壹個加工合同。雖然都是加工合同,但由於兩次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同,不屬於同壹法律關系。當然在宏觀上屬於加工合同關系。
除非是壹次性合同做20件毛衣,半年後甲方要求乙方加工制作40件毛衣,這是同壹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