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請問法官私下銷毀已出庭作證的有力證據,故意隱瞞事實?這是犯罪嗎?什麽罪?向什麽部門舉報?

請問法官私下銷毀已出庭作證的有力證據,故意隱瞞事實?這是犯罪嗎?什麽罪?向什麽部門舉報?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妳的事實,那麽法官已經犯了“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二款“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可以向法院司法管理委員會或者上級法院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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