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頒布的《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規定,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樓應當限制室內裝修活動,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減少和避免對周圍居民的環境汙染。各地具體的裝修管理規定不盡相同,北京有專門的《北京市室內裝修管理條例》。
法律依據:
《北京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條例》第十條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者避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對相鄰居民正常生活的影響。每天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的裝修活動。